《关于印发<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>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2016-07-03 类型:行业新闻
《关于印发<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>的通知》
6月,财政部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、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、国管局、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印发<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>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新标准对于通用办公设备的使用要求做出了一定的调整。所有的设备将由最低使用年限的五年延长至六年。在台式计算机采购的台数上,则要求必须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。此外,对资产品目也进行了微调。其中,在限定了投影仪上限额度10000元的同时,还规定了“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,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,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;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,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,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”等相关细则。
点评
《通知》主要目的在于加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管理。通过科学理性地对采购单价的调整,延长产品使用周期,这不仅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,更兼顾了经济性和科学性。
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